三、提高部屬高校人才培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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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學科建設。指導部屬高校落實學科建設規劃,形成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主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協同創新的良好學科生態。優化基礎學科資源配置,提升基礎學科建設條件和發展環境。支持建設一批能夠承載高水平人才的學科交叉發展平臺。
深化人才培養產教融合。支持部屬高校優化實施強基計劃和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加強基礎和關鍵領域人才培養。建設一批有影響力的精品課程和教材。創新卓越工程師培養模式,形成一批卓越工程師培養平臺,遴選一批校企協同育人示范基地。支持建好未來技術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等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新平臺,探索建設若干人才培養特區和試驗區。加強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打造一批高水平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推動設立一批高水平國際聯合培養辦學機構和項目,營造國際化育人環境。
四、強化集聚創新人才的特色載體建設
對接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以產業集聚區、企業、部屬高校、共性技術平臺、項目等為抓手,打造一批行業特色鮮明、集聚創新人才的載體平臺。
引導和支持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等產業集聚區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發展環境,依托國家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提升集聚吸引優秀人才的示范效應。支持部屬高校深化與地方特色產業、重點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強化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部重點實驗室等共性技術平臺對創新人才的支撐引領作用。以重大工程項目為載體,通過支持承擔重大任務培養和造就一批一流科技創新人才。
進一步突出企業承載科技創新人才主體地位,推動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項目和人才項目更多由企業承擔。加快構建龍頭企業牽頭,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各方面協同配合的創新聯合體,組織創新團隊開展跨學科、跨領域產學研協同攻關。面向優質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支持建設一批產業人才基地,培養集聚更多高素質人才。鼓勵企業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技術、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
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一)創新人才評價機制
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并舉,加快推進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建設。落實“唯帽子”問題專項治理,推動人才稱號、學術頭銜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突出“高精尖缺”,優化相關人才項目評審標準。落實和深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支持用人單位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推進部系統職稱制度改革,做好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試點評估工作。指導部屬有關單位及部屬高校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支持專業機構、行業組織、事業單位等開展市場化、社會化評價,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人才評價職能。
(二)改進人才使用機制
加快推動形成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完善和落實項目立項“揭榜掛帥”“賽馬”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各類人才創新積極性和主動性。繼續為科研人才減負松綁,推行“無會日”,保證教學和科研人員參與非學術事務性活動每周不超過一天。推廣科研助理制度,減輕科研人員填表、報銷等事務性負擔。
(三)健全人才激勵機制
強化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精神激勵,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工業和信息化事業。落實黨委聯系服務專家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人才服務基層活動。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工程師文化和工匠精神,宣傳一批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優秀人才典型。常態化開展“弘揚愛國奮斗精神、建功立業新時代”活動。部屬科研院所、部屬高校對承擔國家重大任務、成效突出的科技人員和團隊在績效工資分配、職稱評定、晉職晉級、表彰獎勵等方面給予傾斜。
(四)優化人才流動機制
對接服務國家重大區域戰略,支持重點人才計劃向東北地區、中西部地區傾斜,引導激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引導人才計劃入選者合理有序流動,避免比拼待遇“哄搶”人才等亂象。支持各地制定出臺精準有效的人才支持政策,引導和吸引優秀人才向本地區重點產業集聚區流動。
六、加強組織保障
(一)健全人才工作組織體系
加強對工業和信息化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明確責任具體抓,組織人事部門切實履行抓政策、抓項目、抓協調、抓服務的職責。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要結合本地產業發展實際,加強與黨委組織部、教育、人社等部門協同聯動,強化人才工作謀劃,及時協調解決人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屬各高校要深入推進“雙一流”建設,持續打造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部屬各企事業單位要立足自身優勢,進一步加強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優勢領域重要人才問題的研究力度,更好支撐重點工作、服務行業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部機關各司局要履行“一手抓產業、一手抓人才”的職責,做到產業和人才政策協同發力。支持有條件的單位配強行業人才工作力量,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二)夯實人才工作基礎
健全人才工作政策研究體系,支持行業特色人才智庫建設,增強人才工作前瞻性、系統性。持續開展重點領域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工作,為科學制定人才政策提供重要參考。定期開展部系統人才統計工作。建設完善工業和信息化專家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匯聚來自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的優秀專家,為高質量開展人才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強化實施效果評估
強化監測分析和績效評估,建立意見實施情況定期評估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意見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實施成效。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