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將來臨,隨著各地旅游產品進入“沖刺”階段,多地酒店房價也隨之“水漲船高”。
有媒體搜索發現,全國各地旅游城市熱門景點附近的酒店在“五一”假期前3天的價格均較平日高出2-3倍,甚至還有酒店價格上漲5倍,令人直呼“酒店刺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以蘇州觀前街附近的酒店為例,平日最低房價約350元/晚的某連鎖酒店4月29日最低入住價格為1204元/晚,是平日價格的3.44倍;4月30日的入住價格為1381元/晚,是平日價格的約3.9倍。
酒店推出“99元睡大廳沙發”產品
“活久見了?!苯?,有網友發現臺州某酒店五一期間出售“大廳睡沙發”的位置。
4月24日晚上10點52分,橙柿互動記者通過平臺搜到了推出這個客房產品的臺州酒店,酒店位于臺州萬達廣場附近。搜索 5月1日入住5月2日退房,有99元大廳睡沙發的產品,產品頁顯示有一張0.8米的沙發床,含1份早餐并贈送雙人夜宵小吃一份。
接線服務員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個產品:“確實有99元大廳睡沙發這個產品,是今天剛上線的。就是大廳里的沙發,不能跟別的沙發隔開,沒有洗浴設施,有個公用的電視機?!?/p>
截至發稿,該酒店客服表示,“已經下架啦?!?/p>
倒閉了,老板換了……部分民宿“漲價毀約”
有的游客早早訂好行程,這個時候,預訂的民宿突然開始搞“裝修”了,要求房客退訂?還不止一家,你信嗎?
“我4月16日在一家在線旅游平臺預訂了‘五一’期間山東煙臺長島景區內的一家民宿,576元一晚。但是預訂后沒多久,民宿老板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取消訂單,說如果要住的話必須訂三餐,大人小孩同價,每人每天500元?!北本┦袞|城區消費者盧女士稱,自己預訂民宿后遭遇老板“威脅式”砍單,無奈之下只好取消了訂單。
“因為行程已經定好了,我們只好又加價預訂了其他的民宿,沒想到現在民宿的經營這么不規范?!北R女士說,本想趁著“五一”假期帶著孩子好好出去玩一下,沒想到還沒出門就遇到了糟心事。
盧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近日,多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預訂民宿、酒店遭遇商家砍單的情況。網絡上,也有不少游客分享自己遭遇民宿、酒店退單毀約的經歷,“‘五一’民宿漲價毀約”的消息沖上熱搜。
還有預訂了武漢民宿的玲瓏,接到電話說“酒店倒閉,換老板了”玲瓏直呼離譜,“為了賺錢這么詛咒自己的店?”社交平臺上,還有不少網友發帖表示自己被退訂的經歷,借口五花八門,理由千奇百怪。有的說:“店面轉讓”、有的說“拆遷”,還有的說,五一期間親戚朋友從外地回來,所以房子不對外出租了??傊?,都是希望網友盡早取消訂單。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盡管商家砍單的理由有很多,但主要是因為今年“五一”游客出游熱情高漲,導致目前的酒店、民宿預訂價格上漲。有的商家前段時間標價不高,覺得自己“虧了”,就想著砍單后再高價賣出去。
平臺罰金趕不上漲價收益民宿寧可違約也要“趕客”
綜合各方信息,今年五一小長假要比想象中火爆,部分民宿覺得此前住宿定價低了,要賺大錢,要坐地起價,要賺個盆滿缽溢,為此便要千方百計的讓此前預訂成功的消費者取消訂單,為他們騰出房間,然后賣個好價錢。
商家自己五一沒有提前改價格,看到旅游市場火爆了,就坐地起價,找各種理由欺騙消費者來退單,合適嗎?
有民宿老板表示,過去三年疫情嚴重,民宿幾乎都不賺錢,有的還在虧本苦苦支撐,都指望著五一“收割”一波,因此他對這種行為也表示理解,“本質上大家都想賺點錢,合理利用規則,罰款能認了就行?!?/p>
問題是,消費者已和民宿建立了契約關系,受法律保護,涉事民宿豈能想取消就取消?豈能為了逼消費者就范就耍陰招?
有個細節,值得一提。一名被毀約的消費者坦言:“平臺對我訂的旅店做了處罰,1.5倍罰金還有降低流量處理,但比起五一的盈利,商家肯定還是愿意接受處罰的,況且沒了這個平臺,還有其他平臺?!边@個信息很值得咂摸?!捌脚_罰金趕不上漲價收益”,這折射出某些環節一定出了問題。
針對商家砍單的情況,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指出,商家取消已經支付貨款的消費者訂單,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制的砍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網絡消費環境。商家應當遵守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中有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規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而莫干山某民宿主理人俞先生則認為,“坐地起價”也不一定就是民宿的責任。平臺或許是最擅長,也是最愿意做一起“加價”的?!耙驗槠脚_要分整個房價的15%,而且各大平臺都有大數據做支撐,他們是最愿意做所謂的”收益管理“的。而對于頭部的優秀的產品,平臺甚至可以在節假日的時候把他們的房間全部買斷,然后平臺自由定價?!庇嵯壬硎?,從實際的運營角度來講,旅游度假行業是一個典型的淡旺季非常明顯的行業。淡季的虧損或者是平本要靠著旺季的“暴利”來做平衡。
對此,人民網發表評論稱,面對消費者的合理合法舉報,相關部門應積極響應。特別是那些無良民宿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更要主動作為,嚴格遏制這種亂象出現。一個簡單的道理是,此類民宿為了眼前利益,傷害了消費者,也敗壞了城市形象,如果不迅速止損,難免影響當地美譽度,于旅游經濟不利。事實上,一些民宿的相關做法,構成了欺詐,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對這類民宿,應先抓幾個典型,依法嚴懲,以儆效尤。否則,由此帶來的糾紛越來越多,勢必影響假日質量,損害法律尊嚴。有業內人士表示,一些民宿此前受疫情裹挾,損失較大,指望著五一“收割”一波,值得理解。受困于疫情而經營慘淡,這是事實。但是,不能宰客,不能干違規的事,更不能無視法律約束而亂來。為了把損失的錢撈回來,就搞歪門邪道,采取不正當、不合法的手段,勢必背負法律風險,也會嚇跑游客。
綜合自: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橙柿互動、工人日報、成都商報、@人民網評
(文章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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